妈,你老了甭指望我养你!听独生女说这话你伤心吗?
(原创答问)
民法典第三章
家庭关系
第二节
第一千零六十七条
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”
比较伤心。
什么原因,让独生女说出这样难听的话。是母亲培养女儿的过程中出了问题?从小对女儿娇生惯养,百依百顺捧着,成就了女儿妄狂自傲的性格,培养了一个白眼狼作派的女儿。
遇到这样不懂报恩,只知索取享受母爱的自私女儿,母亲只能伤心流泪了。
谢邀
做为一位母亲,听到这话我肯定会伤心,但伤心的同时会去反思自己:一、有一种爱是妈妈以为的爱,当自己给予孩子爱的时候,是否是有条件的,这份爱是孩子需要的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?二、乌鸦反哺,孩子内心经历了什么把最基本的爱心变成了绝情?三、任何人自己没有的东西都无法给予别人,孩子成长过程中作为母亲我给了孩子什么?以上仅是个人观点,
不伤心,独生子女年代就这样啊,一个孩子家长顶头上怕掉下来,含嘴里怕咬了。家长不舍得穿好的吃好的,孩子要尽量满足,孩子看不到你辛苦付出挣钱不易,只知道和别人比你做的不够好,你把孩子生世上你该养孩子到你死为止。
其实这个回答是意料之中的,即使他不说未来也是这样情形,这不是孝顺不孝顺的问题。
第二如今的时代,让他们没有这个观念。
不得不说,养儿防老的时代确实是过去了,60后,70后,80后还保存着这个概念,再怎么样?肩上也担负着这一职责和使命。
现在的孩子独立,自强,不依附于他人,甚至婚姻也是一样。他们不愿意找对象,不愿意结婚,不想打破原有的生活轨迹,如果不是锦上添花,宁肯不要。
他们长大了,就要离开父母,走出家门自己独自生活。
为什么呢?要的就是这份独立和,不受约束,现在如此,父母老了以后,你觉得还能够重新磨合共同生活吗?!
我父母80多岁了,哥哥离家不远,经常照顾,老母亲有时也会说去敬老院,但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,他们这个年代赶不上。
我觉得人是一时一个心态,因为现在年纪还不算老,还没有到那个情形,体会不出来孤单,失落和困惑。
但我能够理解,说和做,毕竟是两个概念,在开明的人也会有无助的时候,很多事只能自己默默承受,静静消化。
面对过分热情的大爷大妈,你怎么办?
謝邀,
公説公有理,婆説婆有理,如果醫院是救死扶傷的机构,真正理解為道德上底綫是賺錢的机器,大爺,大媽的做法是對的,錯在不要報怨詛咒黑暗,而是點亮屋燈一戔,照亮周圍,千千万万戔。
谢悟空小秘书邀请:
对人热情是我们的传统美德,我们在遇到了困难的时候,我们需要热心人伸出援手,帮助我们解决遇到的困难。在我们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,我们需要热心人伸出援手,救助我们的生命。在冉兄看来,这些都是对人热情的表现。还是让我们看看,题主给我们提供的例子。
题目描述:
北京某三甲医院急诊室,一个醉酒女子在其父亲母亲和老公的陪同下,来院就诊,检查后发现该女子除了醉酒,其他并无大碍,其亲属商量以后决定回家醒酒。
但在一旁素不相识的几位大妈,觉得女子醉酒必须得在医院治疗,上前与其家属沟通,希望其家属把女子就在医院继续治疗,女子家属觉得女子并无大碍,坚持要回家。
几位大妈觉得女子就该在医院治疗,遂拦住其家属一行人,不让其走,并扬言要报警。急诊大厅瞬间乱哄哄,并引发围观。
女子家属无奈,最终选择输液。大妈们也是病人家属,而且两帮人素不相识,甚至,热情的大妈们也素不相识。这事你们怎么看。
冉兄点评:
大妈们的热情,最早可以追溯到解放初期。像北京这样的城市,成立了居民委员会。应该说中国大陆,都成立了这样的组织。居民委员会的成员,大部分都是女性,男性很少。她们对辖区的居民服务,谁家有个大事小情,她们都会出现。
她们不光是为辖区的居民服务,还协助公安维护社会治安,协助公安破案。她们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,赢得了当时人们的赞扬。由于,当时刚刚解放,很多女性还是小脚。当时的人们亲切的称呼她们,小脚侦缉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