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看待胡红梅***?为什么公众这么不肯饶恕这么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?
嗨,大家好,我是小事儿。
对于这个问题:怎么看待胡红梅***,为什么公众不肯饶恕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?小事儿有话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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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这样一个被荣誉环绕的人,竟然动起了歪心思,一个被读书人所不耻的“抄袭”。虽然,天下文章一大抄,看你会抄不会抄,这句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。但是,这是有前提的,前提就是你在学习模仿中不断汲取别人的精华,进而提高自己的学识和能力。而不是不经过任何的思考,奉行拿来主义,直接照搬照抄,对于文章的原著作者来讲,这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掠夺。
胡红梅本身就有如此多的光环,她应该珍惜自己的教师职业,在成为副校长之后,应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教研,教学中来,而不是窃取别人的果实,成为提升自己的“基石”。这种奉行的拿来主义,终有暴露的一天。于是,一则关于胡红梅作品抄袭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。
人们的主观意识里,这样一个有学识,著作等身的校长,原来是一个“小偷”,窃取别人的果实,真的让人感觉失望。于是,对于胡红梅的口诛笔伐开始了。这样的校长怎么能够承担教书育人的重担?这是对支持他的人情感的伤害,更是对国家《著作权法》的背离。
那么,人们之所以对她行为嗤之以鼻,无论她怎么道歉都不能饶恕呢?我想有以下几点原因:
虽然,胡红梅副校长获得了很多的荣誉,但这些都不应该成为她抄袭的挡箭牌。当然,人们肯定知道她当年在教育事业上所做出的的努力,每一个教师最初的信仰都是纯洁的,都是无私的,都怀着一颗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教育事业中来。但是,胡红梅失去了当年的纯粹,过分的追逐名利而丧失了自己当年为什么出发的信仰。
当年红得发紫的翟天临,因为不知道知网,而被扒出论文***,一下子成为人们口中学术不端的代表。至今无论怎么洗白,似乎都不尽如人意,复出的道路很是艰难。
胡红梅作为校长,她不可能不清楚她的行为是抄袭,只不过内心里自我安慰,不会被发现。我们常说:“常在河边走,那有啥不湿鞋。”最终,东窗事发,一个顶着众多光环的教育者跌下神坛。
胡红梅抄袭***在教育圈本来算不上什么大事,做老师的都知道现在中小学晋升职称的论文,课题,校本研修有几个是实实在在写的,大都是胡乱拼凑或抄袭的,是经不起查重的,有的还是直截出钱买的。那么大家为什么不肯饶恕这个涉嫌抄袭的小学老师胡红梅呢?
一、她头上的光环太多,到处做报告,做宣传属于公众人物,代表的已不仅仅是个人了,而是整个教育系统。
2014年,胡红梅参加深圳市龙岗区副校长竞聘考试,取得第一名,成为如意小学副校长,她头上的光环已经很多很多了,如:著名儿童阅读推广人,2018年全人教育奖获得者、2017年《中国教育报》“推动读书十大人物”、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“年度十大点灯人”、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、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、深圳市“道德模范”、深圳市“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”、深圳市“感动深圳教育人物”、深圳市“十佳百姓学习之星”、深圳市“最受学生喜爱教师”、区“优秀教育专家”“五一劳动模范”“感动龙岗人物”……
她经常代表学校,代表省市四处做报告,传经验。如今抄袭之事被人揭露,让民众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。作为公众人物,她应该知道版权的重要性,就算是引用也得注明出处。她为教师做了一个坏榜样,让其他老师误认为抄袭也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荣誉。所以很多人都提出让深圳市取消胡红梅的所有荣誉。
二、人犯了错就应该认错,而胡红梅认错不诚恳,也未受到相应的惩罚。
胡红梅抄袭事发后,在网上持续发酵后,无奈才在朋友圈发了一封致信,但并未向当事人道歉,征得当事人的谅解。而且还说出如再不谅解,“遗书奉上”之类的话,这是要威胁民众吗?这就是认错的态度吗?其所在学校也一直没有明确态度,龙岗教育局也只是说会组织人调查核实,可直到现在也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。
总之,我认为胡红梅抄袭一事应该受到惩罚,这是对版权的维护,也是对所有民众的一个交待。
一说到某个学校的校长或者名师,我们都会不由自主地把头往上抬,对其仰视。如果某个老师带上“校长”或“名师”这两个“光环”,那绝对是相当牛的存在。如果校长、名师再加上一个“美女”这个标签,那简直就是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”的牛炸天的人物。而胡红梅就是这种看起来非常优秀的老师:她不仅是副校长、名师,还是一名颜值非常高的老师,却因涉嫌抄袭他人的作品引发公众争议。当她的道歉信出来之后,网友的评论意味深长:“好多名师、名校长是包装出来的。”
她因涉嫌抄袭引发争议。
胡红梅是深圳某小学的副校长。在我们农村地区,一所小学的副校长已经是***非常饱满的存在,而作为深圳这种一线城市的副校长,其档次更是高得一塌糊涂。这位胡副校长不仅是一个学校的“二当家”,又是儿童阅读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,还是全国百班千人的总导师,还是阅读改变中国的“十大年度点灯人”……(省略掉后面的一大堆头衔),这种款式的牛人,会静下心来做教育吗?
不,教育只是她的“跳板”而已,她借教育之名行抄袭之实,把别人的原创作品“调整为”自己的出版作品:同行老师的作品,抄之;台湾作家林玫玲的原创作品,整本抄之,连序言都“舍不得改”……胡副校长的这种做法,“吃相”确实有点难看。对于胡副校长的这种做法,很多人对“名师”这个词儿的“含金量”争议颇多:为什么这样的人可以成为传说中的名师?这种款式的名师到底是怎么评出来的?
道歉信出来后,网友炸开了锅。
据了解,胡副校长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表示要调查这件事的来龙去脉,并将具体的结果公之于众。于是,胡副校长的道歉信出来了:“由于是我对著作版权上认识不够……”
对这份致歉声明,很多人对第一句话就相当不理解:著作版权认识不够你可以去学,而不是以这个作为“挡箭牌”去抄袭别人的作品。“为了钱走抄袭捷径,把别人的劳动成果转化为自己所有,严重德不配位,不配教书育人……”相关新闻的评论区,网友的评论炸开了锅。
我觉得胡副校长的这种抄袭***绝非个例,我是一名自媒体人,我发现自己写完一篇文章发出来之后,总会有一大堆的人把我的文章抄到各大平台。一个抄袭我的人甚至这样回复我:“我抄袭你,是因为你写得好,你写得很差我会去抄袭你的文章吗?”看到这货的回复,我竟无言以对……
我也曾经举报过别人的抄袭行为,但我发现,举报所花的时间并不少,所以对于别人抄袭,我很无奈。对于抄袭他人作品这样的事,我觉得不管是教育界还是其他什么领域,都应该想办法杜绝,尽可能提高当“非法搬运工”的成本。